(記者陳樂珊/綜合報導)日本政府14日在內閣會議中決定修訂法案,廢除日本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禁止再婚的規定。
圖/日本政府14日在內閣會議中決定修訂法案,廢除日本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禁止再婚的規定。(擷取自PEXELS)
據報導指出,日本《民法》中所設立的「禁止再婚期」,規定女性離婚後就算遇見想再婚的對象,也不能在離婚後100天內馬上再婚。
據瞭解,這項法規制定於沒有DNA親子鑑定的明治時代,女性若在這100天期間內發現自己懷孕,將難以推定孩子的父親是誰,為了防止由此衍生出的混亂及社會問題,政府才設立100天禁止再婚期,且僅針對女性。
據報導指出,如果新法正式通過,就算女性在離婚的300天內再婚,只要是在婚後產下的孩子,那麼就可認定再婚丈夫為孩子法律上的父親。
另外,日本法律內的「嫡出推定」原則是自明治時代民法設立之時同時編入,而這也是首次進行修改。
報導稱,這也是日本明治時代以來第一次重新審視《民法》中規定的「嫡出推定」,法務大臣葉梨康弘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,「我們認為這麼做才能保護兒童利益,所以我會努力讓法案快點成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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