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陳樂珊/綜合報導)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(Najib Razak)因涉貪汙罪等被判入獄12年,其妻子羅斯瑪(Rosmah Mansor)也在9月1日,被控在「砂拉越(Sarawak)學校太陽能計劃弊案」合約中被裁定3項貪污罪,判監10年,同時也面臨馬來西亞史上最高的罰款金額,9.7億令吉(約新台幣68億元)。
圖/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的妻子羅斯瑪,因涉貪與遭判刑入獄。(擷取自推特)
據報導指出,羅斯瑪被控的3項罪名最重可處20年有期徒刑以及至少5倍收賄金額的罰款。檢方指控羅斯瑪索賄1.875億馬幣,最後拿到650萬馬幣;但羅斯瑪堅稱自己是被前助理、政府官員以及行賄的業者設計。
報導稱,由於羅斯瑪仍有2次上訴的機會,因此外界猜測她應該會繼續上訴。據瞭解,在宣判前,羅斯瑪曾以案件判決書早前在網上外洩,令她對法官作出公平審判的可能失去信心為由,要求撤換主審法官及重審案件。
法官表示,網上所謂的判決書只是法院研究組所撰寫的意見書,並非他的判決,因此駁回了羅斯瑪的申請。此外,若羅斯瑪無法償還罰款金額,則再加判30年監禁,這也意味著,羅斯瑪的3項控狀則總共30年。
在這之前,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(Najib Razak)因在「一馬公司(1MDB)」在位期間濫用職權,挪用大筆資金。對此,馬來西亞最高法院23日維持前首相納吉貪污案的判決及12年徒刑,他必須立刻入監服刑,成為首位被關進監獄的前首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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