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張芸瑄/綜合報導)昔日活躍於台灣綜藝圈的藝人 NONO(本名陳宣裕),遭多名女性指控性侵及猥褻,經檢方偵查後,依強制性交、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罪嫌提起公訴,受害女性多達六位。士林地方法院歷經近一年的不公開審理,於今(13日)上午十一時進行一審宣判,最終僅認定其中一起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,判處 NONO 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其餘六項罪名則獲判無罪。全案仍可上訴,詳細判決理由將於後續公布。
圖/NONO(本名陳宣裕)遭多名女性指控性侵及猥褻。(翻攝 NONO臉書)
根據起訴書內容,NONO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在演藝圈嶄露頭角,曾與吳宗憲搭檔主持節目而走紅。然而,他卻未能謹言慎行,反而利用其藝人身分接近女性,透過節目邀約、私下邀約宵夜、以車輛接送返家等方式佈局,將被害人誘騙至飯店、住處、車上等隱蔽場所單獨相處,再伺機進行性侵或猥褻等不法行為。
檢方指控,在 2008 年至 2013 年間,NONO 涉嫌犯下七起侵害女性性自主權的案件,受害者共計六名。其犯案地點遍及白色賓士車內、內湖住處、台中酒店,甚至宜蘭縣議會女廁等多處,犯罪手法包括假扮體貼暖男進行接送、謊稱有經紀人陪同以鬆懈被害人戒心,更甚者還會追蹤被害人在臉書上的打卡訊息,伺機埋伏接人,全案情節令人不寒而慄。
更令人髮指的是,NONO 在性侵過程中,竟還以不堪入耳的言語挑釁被害人,例如詢問「有沒有看過這麼大?」甚至囂張表示「沒有射精不算啦」。此外,他還曾尾隨被害人進入女廁,對其襲胸並詢問「要不要跟我打炮」,直到遭受害人以電擊棒反擊後才倉皇逃離現場。
面對六名被害女性的指控,NONO 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,辯稱一切皆為「誤會」或「對方主動」。然而,檢警調閱相關對話紀錄、行車軌跡以及通聯訊息進行比對後,認定相關證據充分且綿密,NONO 的供詞則反覆且避重就輕,並指責其「毫無悔意、態度惡劣」,因此依三次強制性交罪、兩次強制猥褻罪以及兩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將其起訴,並建請法院依法「分論併罰」並從重量刑。
警方於 2023 年 8 月搜索了 NONO 位於內湖及南港的住處,查扣了五支手機及相關資料,成功拼湊出案件的全貌。檢方認為,NONO 不僅多次違反被害人的意願進行性侵,更嚴重踐踏了公眾人物的社會信賴與影響力,對被害女性的身心造成了深遠的傷害。
案發後,六名被害人陸續向法院聲請「訴訟參與」,法院已全數准許,並在審理過程中賦予被害人旁聽、閱卷及意見陳述的權利。此外,另有兩起相關案件仍在偵辦中,已由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士林地方檢察署繼續進行調查。
今日,士林地方法院針對 NONO 案進行一審宣判,僅就其中一起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其餘罪名則獲判無罪。由於此刑期已超過得易科罰金的上限,若最終未獲緩刑、二審維持原判,NONO 極有可能將面臨入監服刑的命運。根據台灣《刑法》第七十四條規定,僅在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時,法院才能裁量是否宣告緩刑,因此,若 NONO 未來被判刑二年六個月定讞,將無法獲得緩刑,恐須入獄服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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