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)一名女子指控丈夫阿輝(化名)與小美(化名)發展不當關係,稱兩人不僅共飲礦泉水、共撐雨傘,女方還曾在IG公開「裸擁親吻」照片,讓她難以接受,氣憤提告,向兩人求償100萬元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認為兩人互動親密,判決賠償20萬元。

示意圖/一名女子指控丈夫發展不當關係,甚至在IG公開「裸擁親吻」照片。
判決書載明,女子主張,小美明知阿輝已婚,卻在2024年7月至10月期間,與他多次發生親密舉動,包括共飲同瓶礦泉水、撐同一把傘、前往女方住處休息、出遊、牽手、摟腰、靠肩等。小美還在社群平台發布兩人出遊及裸擁親吻的照片,使她感到受辱並堅持提告,主張侵害配偶權,求償100萬元。
阿輝辯稱,僅憑照片與截圖不足以證實婚外情,並指出與妻子早已多次談離婚,妻子也拒絕履行同居義務,兩人婚姻已名存實亡,因此沒有配偶權遭侵害的情況。
小美則表示,她和阿輝只是普通朋友,共飲礦泉水只是正常互動,從未帶對方回住處;共撐雨傘則因突遇大雨,僅有一把傘才靠得較近。
法官審酌雙方供詞及相關證據後,認定兩人共撐雨傘、依偎及親吻等舉動超出正常友誼範圍,已侵害女子配偶權。考量雙方身分、地位與經濟狀況,判決阿輝與小美連帶賠償2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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