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陳志仁/新北報導)中秋節連假,出國旅遊、返鄉探親或收到國外親友伴手禮,民眾要特別留意境外肉品檢疫規定;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,肉鬆月餅、含肉內餡糕點等都可能屬應施檢疫物,違規攜帶入境最高可罰100萬元,別讓一盒月餅變成「百萬元罰單」。

依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統計,115年至8月23日止,邊境查獲違規輸入、旅客攜帶、自行棄置及主動送檢的豬肉產品中,仍有143件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;其中中國大陸137件、越南2件、泰國4件,顯示境外肉品仍存在重大動物疫病傳入風險。
動保處處長楊淑方表示,依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規定,旅客未依規定申請檢疫,違規攜帶應施檢疫動物產品入境,可處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;若攜帶近3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國家或地區的豬肉產品,第1次違規可處20萬元,第2次以上最高可處100萬元,民眾切勿抱持「少量沒關係」或「真空包裝就安全」的心態。

為降低疫病傳入風險,動保處持續強化畜產防疫,截至115年8月底,已完成進出肉品市場運豬車輛6,332車次消毒;另針對轄內102場養豬場密集訪視832場次,並完成獸醫師血清抗體抽驗監測132場,督導業者落實門禁、人員及車輛管制,以及場區清潔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。
動保處指出,動物疫病防疫必須從源頭、邊境到養豬場層層把關,除了市場運輸車輛消毒及養豬場生物安全,也要防堵境外肉品違規入境,降低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傳入及擴散風險;呼籲民眾務必遵守「肉品不入境」原則,不購買、不攜帶、不郵寄未經檢疫的境外肉品及肉製品,共同守住防疫第一線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