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)中正一分局今(27)日表示,依照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第二點但書「緊急性集會遊行,不受七日前申請之限制。」之規定,上開要點權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。

中正一分局指出,業有團體依照上開規定,循「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網」申准取得115年3月28日0時起至3月29日23時59分凱道【公園路(不含)至中山南路(不含)】全線車道暨人行道、中山南路【常德街(不含)至仁愛路一段(不含)】西側慢車道暨人行道路權。
有關集會遊行申請部分,該團體業於本日遞交集會申請書,參據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(兩公約)」、「司法院釋字第718號解釋」及集會遊行法第9條,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,且非即刻舉行,無法達到目的者,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等規定,本分局業依上開規定受理集會在案。
本文由《CTWANT》授權提供
更多引新聞報導
女網紅自導綁架騙流量 連丈夫也被打 警方逮人真相曝光
恐怖童年味!星星汽水糖含致癌紅色素 高市府勒令下架
柯文哲一審判17年 民眾黨拒處分 黨紀條文急修留後門
《逐玉》結局挨轟!親密戲被清空 網怒:白花錢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