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張芸瑄/屏東報導)小琉球日前發生一起潛水行程中的性侵案,案件近日經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。許姓男子在旅途中與女潛水友人「小魚」(化名)一同參加聚會飲酒,事後趁夜闖入小魚房間並對其性侵。最終法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並支付40萬元賠償,判處許男2年有期徒刑,緩刑5年,並須履行240小時義務勞務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示意圖/小琉球日前發生一起潛水行程中的性侵案。(擷取自 Freepik)
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,2023年4月23日,許男與小魚等人前往小琉球旅遊,當晚11時續攤至當地友人經營的潛水工作室飲酒,直至隔日凌晨3時許。期間許男飲酒過量、神智不清,經友人安排留宿在1樓客廳休息,小魚則入住3樓的多人房。
然而清晨時分,許男未經允許進入小魚房間並對其實施性行為。翌日清晨離開後,小魚隨即報警提出指控。
調查期間,許男坦承行為屬實,小魚則向警方提供現場還原圖與位置圖,並附上雙方通訊對話紀錄作為佐證,證詞內容與許男自白及其他證人供述相符。法院認定,許男行為已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,並對其身心造成傷害。
儘管案件偵查期間小魚撤回告訴,法院仍以其與許男間已完成賠償與和解為前提,酌情予以從輕量刑。
最終,許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,宣告緩刑5年,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,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被害人小魚,另須完成240小時義務勞務。該案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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