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許皓庭/綜合報導)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(16)日二審宣判,結果出現驚天逆轉!高等法院撤銷一審 7 年 4 月的重罪判決,改判高虹安貪污部分無罪,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輕判有期徒刑 6 月、得易科罰金。依據《地方制度法》規定,高虹安將可申請先行復職,延續市長任期。這項判決讓她免於牢獄之災,也將牽動新竹政壇局勢。

回顧全案始末,高虹安遭檢方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,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,扣除實際支出後詐得 46 萬餘元。一審法院採信檢方見解,認定其與助理詐領 11 萬餘元,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,導致其市長職務依法遭停職。然而,二審合議庭經審理後認定,高虹安並無貪污犯意,僅觸犯偽造文書罪,因此刑度大幅減輕,且無須入監服刑。
在審理過程中,高虹安多次出庭喊冤,強調自己初任立委對法規不熟悉,是參考其他辦公室作法才設立「零用金」制度。她主張該制度是由立委與助理共同出資維持辦公室營運,絕非其個人的「小金庫」,且款項並未用於私人物品或代墊款。她也在庭上感性表示,對於此案造成新竹市民、家人及助理的生活困擾深感抱歉,懇請司法還予清白。如今二審判決出爐,高等法院採信部分辯詞,認定其未涉貪污。
對於判決結果,民眾黨隨即發布聲明表達肯定,認為高等法院修正了一審失衡的量刑,並確認高虹安未涉及貪污。黨部強調,事實證明助理均有實際執行公務及加班,款項亦未流入私人口袋,此判決讓社會看見司法應有的公平性,也期盼此案能成為檢視類似案件的標竿,避免司法淪為政治攻防的工具。
儘管高虹安可望復職,但法律攻防恐尚未落幕。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分析,由於一、二審法律見解存在顯著差異,預料檢察官將上訴至最高法院。此外,高虹安目前尚有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的誣告案件纏身,未來一段時間恐仍需奔波於法院,在市政處理上可能面臨分身乏術的挑戰。至於判決是否衝擊明年縣市首長選情,林志潔認為,各政黨應聚焦於候選人的品格與專業,而非將勝選寄託於對手的官司結果,這才是選舉應有的健康態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