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馮康蕙/綜合報導)入冬後天氣開始轉寒,鍋物因此成為人們冬天最愛的食物選擇,火鍋的湯頭及食材雖然豐富多元,除了肉品、豆製品之外,海鮮也是相當重要的食材之一。不過吃鍋也要注意食物是否已經煮熟。食藥署今(27)日表示,冬天吃鍋一定要先煮沸湯底之後,再加入食材,以免出現食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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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擷取自FREEPIK
食藥署建議,一般食用鍋物時,食品加熱中心溫度應該要超過70℃,而在烹煮蛤蜊、牡蠣等貝類海鮮時,都要有足夠的加熱時間,就算殼已經打開,仍要再多煮一段時間,才能避免食物中毒。食藥署提醒,多等5-10秒是最基本的安全時長,千萬不要因為追求口感而忽略食用生食的風險。
長榮大學食品安全衛生與檢驗學士學位學程副教授許淑真提醒,料理食材的清洗方式也要特別注意,通常我們在清洗海產時,常會認為使用鹽水來清潔會比較乾淨,但專家打破迷思,因為水產品當中常見的腸炎弧菌喜歡有鹽的環境,使用鹽水清洗很有可能會殘存腸炎弧菌,進而引發食安隱憂。
另外,許淑真副教授也提到,火鍋料上面有結霜就不要購買,因為正常冷凍、冷藏不會結霜,有結霜就代表存放過程有溫度變動,進而導致保鮮狀況變短,加上如果買回去之後短時間內沒有食用完,或者期間溫度有變化,都可能會出現食用的安全問題。至於解凍方式,許淑貞則建議可以置於冷藏庫,也可以用微波爐解凍,或是將食品密封包裝後再以流水解凍。
資料來源:《粉健康》天冷吃鍋注意!錯吃蛤蜊恐中毒 揭密「正確加熱時間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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