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黃筠耘/綜合報導)高雄某高中的校花女學生小樂(化名)要畢業了,決定拍下單手遮乳的私密照留紀念,卻將照片給班上江姓男同學,結果這一下外流。其中一名陳姓男學生看完裸照後惡搞,要全班同學模仿小樂「單手遮胸」的動作,讓小樂氣得提告!
陳男還故意在拍畢業照時,提議全班一起擺出「心痛」的動作合照,私下還會與同學以此姿勢一起拍照,藉此嘲笑小樂。對此,小樂一狀告上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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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意圖,非當事人/(翻攝自Pixabay)
陳男則是否認有侮辱小樂,並辯稱「當時只是覺得好玩」,只是覺得想不到畢業照要拍什麼,才會以小樂的姿勢為例,後來教官及老師介入,所以照片已刪除了。
對此,法官審酌後認為,陳男模仿舉動,的確讓小樂主觀上感到難堪,但「心痛」本身的動作並無猥褻粗鄙,再加上拍照的同學都穿著整齊,並無做出猥褻行為,無法證明陳男造成小樂人格、社會地位受到貶損,因此判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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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意圖,非當事人/(翻攝自Pixabay)
檢方對一審判決不服,提起上訴。對此,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,「無罪判決不代表認同被告(陳男)之行為」,陳男的確未顧及小樂的感受,恣意嘲笑確實不成熟,缺乏性平概念,在道德層面上值得譴責,但刑法為「最低限度之道德」規範,並不能簡單將所有道德上不適當的行為都納為公然侮辱罪的範疇,維持一審無罪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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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為Pixabay示意圖,非當事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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