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張芸瑄/綜合報導)一名自由接案的活動主持人小萱(化名),2022年5月間應徵工作時,與高雄一間廣告公司郭姓負責人見面。雙方約在咖啡店進行面試,郭男聲稱欲帶小萱前往墾丁認識業界人士,小萱為爭取機會,當日便與郭男及其友人一同南下。不料隔夜疑遭性侵,全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,郭男最後與被害人達成140萬元和解,法院判處郭男2年徒刑,緩刑5年,並須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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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內容,雙方於5月29日下午2時許在咖啡店碰面,面試過程中,郭男以拓展人脈為由,邀小萱同行前往墾丁。當晚三人先至當地一間燒烤酒吧與友人聚會飲酒,隨後入住飯店,在房內繼續喝酒並進行桌遊活動。
進入5月30日凌晨,小萱因酒醉在房內大床上熟睡,郭男見同伴離開房間後,疑似趁機對小萱進行猥褻及性侵。隔日上午6時,小萱醒來後發現自身下體疼痛、有血尿情況,床單亦有血跡,且身上未著內褲,垃圾桶中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,自己則躺在非原先入睡的床位。返家後,小萱向家人傾訴並於隔月4日前往醫院檢查,隨即報警處理。
案發後,郭男最初否認犯行,辯稱為對方主動挑逗。小萱在法庭作證時情緒激動,當庭哭泣。郭男最終改口承認犯行,並與小萱達成和解,支付140萬元賠償金。
法院審酌郭男在求職過程中利用機會對被害人施以性侵,造成對方在清醒後出現創傷症候群反應,認定犯罪情節重大。不過考量其後坦承犯行、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等因素,認為其已有悔意並獲得教訓,因此判處2年徒刑,宣告緩刑5年,並命其完成5場法治教育課程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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