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張芸瑄/桃園報導)桃園市蘆竹區去年五月發生一起因打招呼引發的驚悚傷人事件!林姓男子深夜於KTV外偶遇國中女同學,上前打招呼卻遭女同學的許姓友人誤認為酒後搭訕,雙方爆發激烈口角衝突。未料,林男竟突然暴怒,持尖刀朝許男猛刺,造成其手臂、胸部、腹部等多處穿刺傷,當場血流如注,所幸經緊急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。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,林男坦承犯行,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與賠償,法官審結後依重傷害未遂罪,判處林男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,緩刑四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示意圖/桃園市蘆竹區去年五月發生一起因打招呼引發的驚悚傷人事件。(擷取自 Freepik)
檢警調查指出,年僅20歲的林姓男子於去年五月十七日晚間,與友人在蘆竹區某KTV歡唱。深夜十一時許,林男與友人準備離開時,在KTV門口巧遇許姓男子一行人,其中一名女子恰巧是林男的國中同學。林男基於同學情誼上前打招呼,未料,同行友人許男竟懷疑林男是藉機搭訕該名女子,雙方因此爆發口角,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。
衝突過程中,林男情緒失控,突然掏出預藏的尖刀,朝許男身上揮舞猛刺多下,導致許男雙手、胸部及腹部等多處遭到穿刺受傷,現場血跡斑斑。許男因傷勢嚴重,當場血流如注,經緊急送醫搶救後,診斷出包括結腸穿刺傷、雙側創傷性氣胸、多處穿刺性傷口、胸骨後血腫以及左側橫膈膜疝氣等多重傷害,所幸送醫及時,才得以保住性命。蘆竹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將林姓男子逮捕歸案,並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;桃檢偵查後,改依重傷害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。
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,林男對其犯行坦承不諱。法官根據檢警提供的現場照片、監視器畫面截圖以及被害人醫院的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,認定被告犯行明確。考量被告坦承犯行,且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,足見其確有悔意。此外,法官也審酌被告犯案時年僅20歲,並無其他前科,犯罪情節尚非惡性重大,且本次事件幸未釀成無法彌補的嚴重後果,被害人亦同意從輕量刑,最終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酌減其刑。
法官審結後,判決被告林男犯重傷害未遂罪,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,緩刑四年,緩刑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,並應依照調解內容履行賠償,同時需接受四場次的法治教育課程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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