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張芸瑄/桃園報導)桃園市龜山區某按摩中心爆發一起性侵案,楊姓按摩師為女顧客按摩時,竟藉口按摩下半身,強行掰開對方雙腿並以舌頭舔舐其私密處,強制猥褻得逞。受害女子事後指控,楊男甚至還噁心詢問「舒不舒服」,憤而報警提告。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定楊男犯行明確,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示意圖/桃園市龜山區某按摩中心爆發一起性侵案。(擷取自 Freepik)
檢警調查指出,該名楊姓男子曾在龜山區一家按摩中心擔任按摩師。去年三月九日下午,一對母女前往該中心接受按摩服務,由楊男負責為女兒進行按摩。過程中,楊男未經女顧客同意,便以按摩下半身為由,強行徒手掰開其雙腿,無視女子的反抗與拒絕,以舌頭舔舐其下體私密處,強制猥褻得逞。事後,楊男竟還詢問受害女子「舒不舒服」,惡劣行徑令人髮指。受害女子事後向母親哭訴,母女隨即報警處理,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後,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楊男提起公訴。
桃園地院審理時,被告楊男雖坦承以舌頭舔舐女子下體私密處,但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的犯行。他辯稱,當時有告知對方要進行下半身按摩,對方聲稱感冒,他曾建議多喝水,並提及對方可能有白帶問題,因此告知要「幫妳看一下下半身」,才將其褲子往下拉。楊男還辯稱,女子也配合地抬高臀部,他發現對方下體有白色分泌物,便詢問「舔舔看」,經對方同意後才舔舐其下體,且事後還繼續為她按摩,之後也為其母親按摩了一小時,期間對方都未曾反映遭他強制猥褻。
然而,被害女子則明確指控,按摩師僅告知要按摩下半身,隨即直接將她的褲子和內褲脫下,未經其同意就突然強行打開她的雙腿,並聲稱其私密處有白色分泌物要幫她擦乾淨,接著就突然臉部朝向她的私密處舔舐。女子表示,她當時有奮力反抗,但被告仍強硬地掰開她的雙腿,強行舔舐其私密處,並故意裝作沒聽到她的反抗,事後甚至還噁心地詢問她「舒不舒服」。
法官審理後認為,被告楊男的辯詞均屬事後卸責之說,不足採信。法院根據檢警提供的現場照片、受害母女的證詞等證據,認定本案事證明確,被告對告訴人實施強制猥褻的犯行,足以認定。
法官考量被告身為按摩師,本應謹守職業道德,卻為滿足私慾,利用被害人對其專業的信任,在按摩過程中對其進行強制猥褻,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,對其人格尊嚴及性自主決定權造成極大侵害。審酌被告犯後否認犯行,且至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損失,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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