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廖又萱/綜合報導)曾在2015年訪台並高調喊出「買下台積電、合併聯發科」的中國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,近日因涉及多起貪腐案件,被中國吉林省法院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法院也裁定沒收趙偉國的全部個人財產。
圖/前紫光集團董事長趙偉國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。(翻攝自央視新聞影片)
根據央視新聞報導,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近日一審公開宣判趙偉國貪污案。判決指出,趙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期間,利用職權非法牟利,涉及非法占有中國國有資產約4.7億元人民幣,以及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8.9億元。
調查指出,2018年至2021年間,趙偉國與特定關係人李祿媛勾結,利用其職務影響,安排李祿媛控制的公司低價取得應由紫光集團購買的不動產,從中圖利。該項交易讓趙非法取得房產價差獲利,嚴重侵害國有資產。
此外,法院認定趙偉國自2014年起至2021年期間,亦多次藉由將紫光集團的盈利項目交由李祿媛等人操作,或向其經營的公司以明顯高價採購代建服務,藉此牟利,導致國家經濟遭受巨大損失。
案件還揭露,2019年,趙偉國甚至指使其實際控制的一家上市公司董事,將公司資產以低於市價租賃給李祿媛實際經營的企業,造成該公司損失約4645萬元人民幣。
法院除判趙偉國死刑緩刑外,也裁定其非法所得將返還給受損單位。外界關注,這起案子可能將牽動中國近年以「打貪反腐」為主軸的產業整頓行動。
趙偉國曾因提出高調投資台灣半導體業而備受矚目。他在2015年率團訪台時宣稱,要取得台積電25%股份以掌握經營主導權,並主張應整合聯發科與紫光的晶片業務。他也曾公開建議,若台灣不放寬相關投資法規,中國應停止進口台灣晶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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