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)因近期「台鐵」誤點事件頻傳,旅客抱怨聲浪不斷。為解決退票爭議並提升服務品質,「台鐵」公告自六月二十三日起施行最新「旅客運送契約」。規定明確指出,若因列車故障或不可歸咎於旅客原因導致誤點十分鐘,乘客可於一年內辦理退票且免收手續費。此外,遺失車票若尋回,退費手續費從原來百分之二十降為百分之十,最低二十元。
圖/台鐵誤點成常態,現在超過十分鐘可退費。(TVBS提供)
過去「台鐵」因故障、運行中斷或班次取消,旅客可於一年內退票且無需手續費,但未明訂誤點時間,導致退票爭議頻繁發生。新契約明確規範,逾十分鐘誤點即符合退票條件,且針對不同情形如中止乘車、改乘二小時內列車、班次取消等,均可退票,並免收手續費。
旅客若於乘車前遺失車票,需重購同日、同起迄及同方向區間車票,並以遺失車票同一車次為原則。乘車途中遺失則依無票乘車規定補票,補票單據須註明遺失。若遺失車票後尋獲,於一年內持尋獲車票及重購車票或補票單據,可申請退還票款,每張票僅收百分之十手續費,且最低二十元。
新規定將於六月二十三日與最新「台鐵」票價方案同步實施。官方公告強調,未尋獲遺失車票者票款不予退還。此次契約修訂,針對誤點退票及遺失車票退費細則明確化,預計將大幅減少爭議,提升旅客權益與服務效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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