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洪承恩/綜合報導)一名在空軍戰鬥機聯隊服役的上校,遭指控長期對擔任女兵的姪女有不當行為,不僅多次要求進入其寢室,還傳送露骨訊息並以曾發生關係為由施壓。軍方最終對其記二大過,等同免職,該名上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但最高行政法院近日駁回其上訴,判決敗訴確定。
判決指出,自2023年2月起,該名已婚上校多次與女兵姪女在營內寢室單獨相處。軍中調查過程中,兩人間的LINE對話記錄被查獲,包括「咬妳」、「撲倒妳」、「小寶貝」等訊息,並有要求對方提供性感照片的內容。女兵亦在同年6月正式申訴,指稱上校以兩人曾有親密關係相要脅,強迫她再度前往其房間。
圖/一名上校飛官對姪女女兵施壓,要求對方到寢室來發生性關係。(擷取自Pixabay)
初期軍方曾對上校做出一次記大過處分,但後續再經調查確認行為情節嚴重,且兩人具親屬關係,不太可能為陷害,遂撤銷原處分,改記兩大過。軍方認定其行為違反軍紀與倫理,損害部隊領導形象,決議將其免職處分。
對於處分,上校主張僅因叔姪關係才表現關心,否認威脅與強迫女兵前往寢室。他認為此舉違反比例原則與授權明確性,且女兵未能提出明確證據,請求撤銷懲處。惟法院審理認為,其訊息內容與行為已明顯逾越倫理與軍規,影響極大。
圖/這名上校不但要求姪女女兵到寢室發生關係,更是逼迫拍性感照片。(擷取自Pixabay)
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均認定軍方調查程序合法,處分並無不當。法官指出,上校長年擔任高階軍職,理應自律,卻做出損及軍紀之舉,犯後亦無悔意,因此維持記二大過處分,判決上校敗訴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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