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陳琮文/綜合報導)韓國法院今(21)日裁定女團NewJeans不得進行獨立活動,也接受其公司ADOR之前聲請的所有假處分。韓國媒體進一步曝光法院的判定內容,NewJeans之前以ADOR不讓閔熙珍回鍋擔任董事、遭到師妹團ILLIT無視等為由,認為公司已經嚴重違約,法院認為前述說法通通不成立,也沒有證據充分證明,訴訟費用也將由NewJeans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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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NewJeans單方面解約理由遭法院駁回。(翻攝 NewJeans IG)
根據《韓聯社》報導,法院認為光靠NewJeans的說法跟提交的資料,無法充分證實ADOR是否有違反合約上的重要義務,導致解約事由成立,或是有造成作為合約基礎的信賴關係有因此破裂到無法挽回的程度。
NewJeans數度強調解聘ADOR前任董事閔熙珍屬於違反經紀管理義務,不過法院認為解聘閔熙珍一事屬於ADOR的經營判斷,這也跟NewJeans進行的業務沒有直接關係,法院還表示:「合約中沒有明載必須由閔熙珍負責製作業務,這也難以認定是簽訂合約的動機或目的。」
NewJeans還認為ADOR破壞了跟MV製作團隊「Dolphiners Films」之間的合作關係,但法院也認為這個糾紛與本案無關,難以認定ADOR有因此而違反合約中的重大義務。日前她們指控師妹團ILLIT抄襲、Hanni自認遭到「無視」等,法院亦認為這些都沒有充分證明。
法院強調:「ADOR已大部分履行了專屬合約中的結算等重要義務。」反而認為是NewJeans單方面通知解除專屬合約,使ADOR無法履行其根據合約應進行的經紀業務,也等同駁回NewJeans所有的主張。對於NewJeans聲稱ADOR沒有根據她們的要求改善,法院認為:「即便在履行合約上稍有不足,但也難以認定ADOR完全沒有修正,或有長期、反覆持續違反義務行為,導致信賴關係破裂到無可挽回。」
法院還指出,ADOR承擔極高的失敗風險,長期以來全力支持團體、投入巨額資金,讓原本只是無名練習生的NewJeans能展開成功的演藝活動,還獲得大眾喜愛,沒想到簽約才2年就揚言片面解約,這讓ADOR蒙受巨大損失。
就目前結果來看,現在NewJeans全員5人若未經ADOR事先批准獲同意,包含法定代理人在內,都不得自行或透過第三方進行演藝活動,批准了ADOR先前向法院聲請的假處分,這次訴訟的相關費用也由NewJeans成員承擔。正巧NewJeans先前宣布將參加本週末於香港舉辦的ComplexCon,恐怕演出將成未知數。
本文由《TVBS新聞網》授權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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