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)今年5月21日在「台中捷運」車廂內,發生震驚社會的砍人案,造成長髮哥許瑞顯、呂姓少年遭砍傷,而19歲的洪姓兇嫌被檢方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起訴,洪嫌曾表示後悔,但法官不認同,並裁定延押2個月,開庭時,其證詞搖擺,又堅稱「沒有要殺人」,檢方以他釀社會恐慌求處從重量刑,台中地院於今(26)日宣判,遭判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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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中捷砍人案今天一審判決宣布。(TVBS提供)
洪嫌在上一次科刑辯論時說,在求學過程,他曾遭同學霸凌,經歷了多少不公平的事情,但他「沒有想要傷害別人」的意思,對於砍了長髮哥跟呂小弟,他認為自己做錯了,他願意承擔錯誤,但霸凌他的老師、同學,卻依舊活得好好的,他自曝有10多次輕生的意圖,還曾吞藥配工業用酒精,日前他在所內吞16顆電池被送醫,本月13日才出院,對自己生氣、無奈,洪男的律師也說,洪男看到呂小弟被他砍3刀,他並沒有往死裡砍,不是殺人故意,希望從輕量刑。
由於洪嫌稱長髮哥許瑞顯「是在奪刀過程中被誤傷」,遭檢察官駁斥,法官為了還原真相,於上一次科刑辯論時,傳喚許男出庭說明,許瑞顯說,他被砍第一刀後,臉上有感覺、視線整個血流如注,他有勸洪嫌「不要砍他」,但洪嫌則沒回應,之前談和解,是因為洪嫌承認殺人犯行,但現在又否認殺人犯意,跟和解時講的不一樣,請求法官依法量刑。
此案經過7個多月的審理,審判長陳韋諭知全案12月26日宣判,洪嫌表示,無意願到庭聽判,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,認為洪嫌涉涉嫌殺人未遂罪,判10年。(TVB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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