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洪承恩/綜合報導)一名年輕女子去年在高雄某男模店花費逾兩萬元卻無力全額付款,遭報警處理後不但不願配合警察行動,還在派出所內失控毀損設備、攻擊員警。法院審理認定她涉有毀損與傷害等罪,裁定徒刑五個月,允許以罰金代替服刑,並保留上訴權利。
判決指出,事發於2024年5月29日晚間,年僅25歲的王姓女子獨自前往高雄新興區一間男模會館,期間花費超過兩萬新台幣。當晚結帳時,因信用卡額度不足仍短缺一萬餘元,導致交易無法完成,店方報警請求協助。

圖/王女穿著火辣的衣物,到男模店消費,結帳時無力付款,卻對員警盧小小。(翻攝畫面)
警方到場後將王女帶返派出所處理,過程中王女拒絕下警車,還要求執勤員警必須以「妹妹請下車」或「公主請下車」的語氣與她對話。女警配合後,她才甘願進入警局。不過入內後,她情緒愈發激動,聲稱遭受家暴,並要求送醫注射鎮定劑。

圖/女子在男模店消費整晚,結帳時無力付清帳單,卻對著員警不斷盧小小。(擷取自Pixabay)
在派出所內,王女行為愈發激烈,不僅損毀滑鼠與電腦設備,還在警方試圖上銬過程中抓傷員警並朝對方吐口水。對此,她在法院辯稱係因不願被戴上手銬才有所反抗,並將行為解釋為「正當防衛」。

圖/女子在男模店消費整晚,結帳時無力付清帳單,卻對著員警不斷盧小小。(擷取自Pixabay)
高雄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不採信其辯詞,認定王女行為已構成毀損與傷害罪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,得以易科罰金。案件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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