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)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宗猥褻兒童案件的審理結果。被害人宋辰指出,自己在2007年至2014年間,多次遭叔父宋金宇性騷擾與侵害,儘管於2016年曾告知家人,卻直到2022年才正式報警。

示意圖/被害人宋辰指出,自己在2007年至2014年間,多次遭叔父宋金宇性騷擾與侵害,卻遭家人忽視。(擷取自 Freepik)
根據《鳳凰周刊》報導,案件曝光後,宋辰表示,部分親屬曾對其報案行為表達質疑,甚至有親人質問其為何未當場反抗,導致他長期處於心理壓力之下。他透露,自己一度因創傷反應中斷學業,並接受心理與藥物治療。其心理諮商師診斷,他患有焦慮、憂鬱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。
報導指出,宋辰曾在2016年3月對家人透露遭遇,但報警行動延遲至六年後才進行。他表示,除了姊姊宋欣持支持態度,其餘家人多持保留立場,甚至勸他以家庭和諧為重。期間他一度將自己隔絕於社會之外,並持續處於自我懷疑與情緒困擾中。
對於指控,宋金宇否認曾實施性侵。他承認接觸對方生殖器,聲稱是「男生之間的互動」,並辯稱並未發生性交行為,因此不構成性侵。該說法遭宋欣質疑,認為兒童即便未表明拒絕,也不代表同意。
宋辰回憶,當年對相關生理行為一無所知,因此無從判斷。他稱,叔父曾長時間觸碰其身體,行為持續多年。案發後,宋辰接受45次心理諮詢。諮商師指出,透過法律手段處理此案,有助於受害者面對創傷。不過,由於缺乏具體證據,初期偵辦進度受到限制。
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,一審判決認定宋金宇犯下猥褻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。其後宋金宇提出上訴,2025年2月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,維持原判。
目前,宋辰已離開原居地,暫時居住於友人處,並從事零工維生。據宋欣透露,遠離原環境後,宋辰的生活狀況出現些許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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